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: |
已办理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原件1份,有效期需以出境台湾日起6个月以上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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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并需要本人签字。(按模板自行打印填写) |
照片: |
近期2寸白底彩照2张 (6個月內.彩色白底),直4.5公分且寬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不得小於3.2公分且不得超過3.6公分,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及出生日期。 |
身份证: |
身份证复印件(正、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)和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、本人页、随行人员页和变更页)在A4纸上.共需1份 |
在职证明: |
1、 | 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“在职证明信”(备注:在职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任职日期、现任职务、月工资标准。落款应注明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(加上区号)并加盖单位公章,任职不足半年需要原来单位同时出具在职证明信。(模版附后) | 2、 | 注: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“注册登记证”复印件;行政事业单位提供“组织机构代码证书”复印件。(如任职不足半年的需新\旧两个公司都提供) | 3、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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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证明: |
学生提供“学生证复印件”或是“在校证明”和请假证明原件。(模版附后)(备注:18岁以下儿童赴台需4种身份监护带领前往(父亲、母亲、祖父、祖母);如18岁以下儿童和带领人不在同户籍上,需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关系证明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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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(退休证复印件)和无业人员提供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人民币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|
存款证明: |
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/人 |